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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安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安装材料采购 (招标编号:CNGZB-2025-031)已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寿县城南新区隐贤路南侧,通淝路东侧,安丰路北侧,众兴路西侧
2.2项目规模:春和景明项目住宅用地,地块用地面积87840.2m2,用地可规划最大容积率≤2.0,建筑密度≤26%,绿地率≥40%,建筑限高54m。一期建筑面122101.34m2。
2.3交货期:分批交货,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 7 日通知乙方
2.4交货地址:本项目位于寿县城南新区隐贤路南侧,通淝路东侧,安丰路北侧,众兴路西侧
2.5招标范围:春和景明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安装材料采购 (不含电线电缆、 配电箱柜),详见工程量清单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业绩最低要求:
须提供近3年内类似项目业绩的供货证明文件(与采购方供货总金额在150万以上,且附合同文件、供货单及对应发票)。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①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进行审查)。
4.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名称。
4.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7日下午16:00时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进行注册报名。新注册投标人请于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下载供应商手册,按供应商手册要求流程进行注册报名(供应商手册下载位置位于首页“供应商帮助中心”内),注册后经招标商务平台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报名。
注册及审核存在疑问请致电王经理:010-51323726。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付款凭证,付款凭证必须注明招标编号)、付款成功,经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审核后投标人可在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收款审核人员,杨经理:010-51323719)。
4.4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启用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请按《关于办理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CA办理的相关问题请致电王经理:010-51323726。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5.4 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启用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请按《关于办理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
标书费、保证金审核人:杨经理 010-51323719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