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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猗县嵋阳镇祁任村、临猗县北景乡贝支村污染土壤应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山西省临猗县嵋阳镇祁任村、临猗县北景乡贝支村污染土壤应急处置项目(招标编号:CNGZB-2025-1397)已由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分期付款,招标人为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临猗县嵋阳镇祁任村、临猗县北景乡贝支村
2.2项目规模:挖土方约为16460m³,回填土方约18000m³。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80天(主体现场施工完成90天)。
2.4招标范围:
山西省临猗县嵋阳镇祁任村、临猗县北景乡贝支村污染土壤应急处置项目。
主体工程量见下面的“修复工程量统计表”,现场修复工作包括同时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修复土方量的挖掘、打包、转运;②运送至水泥窑协同处置;③外购回填土进行填埋平整。④施工详细设计。
不包含:工程监理、环保监理及第三方效果评估验收工作(该部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其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步呼应,同时中标单位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
2.5 施工说明:
2.5.1 在清挖、转运土壤比重等发生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加20%内,总价不变。
2.5.2 中标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外部协调。
2.5.3 满足分期付款条件,按照预付10%,现场主体施工完成支付30%,经有土壤修复效果评估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效果评估验收合格后支付 20%,剩余尾款(合同总价金额的 40%) 每个月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 5%, 至全部支付完毕
修复工程量统计表 | |||||
序号 | 污染分级 | 土壤类型 | 处置去向 | 单位 | 数量 |
1 | 第一类污染土壤 | 危险废物 | 泥窑协同处置 | m³ | 4035.07 |
2 | 第二类污染土壤 | Ⅱ类固废 | 泥窑协同处置 | m³ | 12425.51 |
3 | - | - | 合计 | m³ | 16460.58 |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②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
④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开标截止时间内承接过工程内容包含污染土壤修复的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信息页面。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1名具有环保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证书。投标截止之日前,项目经理未有在建项目(提供相应无在建承诺书),且在本单位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①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有足够的自有生产流动资金,能为本项目顺利完成提供资金保证;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页。
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页。
⑦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⑧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组员单位不超出2家,联合体的单位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文件的盖章和签字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投标时,负责施工的须具备第(1)中的②④、第(2)(3)条的要求;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具备第(1)中的③条的要求。
③联合体各成员都应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第(1)中的①、第(4)(5)条的要求。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编号。第一次招标失败的项目若重新招标,已缴纳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无须重复缴纳费用。
4.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下午16:00时前(北京时间)进行注册报名。已注册的供应商登陆中国黄金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 )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申请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并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状态。
注册及审核存在疑问请致电刘经理010-51323715。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付款凭证,付款凭证必须注明招标编号)、付款成功,经标书费收款审核人员审核后投标人可在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收款审核人员,杨经理:010-51323719)。
4.4 CA证书购买:
供应商在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上传的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等,均须使用平台专用CA进行签署,未按规定使用有效CA证书签署导致文件无法上传、被认定无效、无法参加采购活动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CA证书办理及使用方法详见平台首页《关于升级中国黄金集团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portal/detail?docid=3f89378a736da84598d1a719760d7ac5&chnlcode=notice)以及操作手册(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portal/detail?docid=e22017a98fd0b62f1912b1cd5fa10c02&chnlcode=download)。
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办理集团供应商级CA证书(费用:1000元/个/年)
CA办理的相关问题请致电刘经理010-5132371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鑫桥中路1号院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
邮 箱: lijingz@chinagoldgroup.com
电子招标商务平台操作及技术问题可咨询:张经理010-51323713
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相关问题可咨询:刘经理010-51323715
标书费、保证金审核人:杨经理 010-51323719
保证金退款查询:薛经理 010-51323739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用、CA证书费用、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均汇入以下账号(需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行 号:1022 9003 2062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将于项目结束后按采购编号顺序统一开具,并发至供应商注册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供应商自行登录邮箱下载、打印发票。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10-51323734
电子邮箱:wangk@chinagoldgroup.com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成英
联系电话:010-56353603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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